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图准备材料→单位/社保所→医保中心→社保中心→银行→单位账户
门诊费用是由个人全额现金垫付结算;住院费用可直接与医院网络记账结算,只需交纳个人负担部分费用。门诊费用和生育津贴都要通过单位报销,申报时间医保中心每月1-20号对单位接收申报材料。报销时需要的材料如下。
(一)申请人提供资料
1、夫妻双方结婚证、户口本、生育服务证(即准生证)原件复印件
2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(分娩后医院开具的)原件复印件
3、诊断证明原件(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,出院时开的,如剖腹产或顺产困难,可注明难产,能增加难产假)
4、费用凭据(出院时打印的,记住住院期间所用的处方药一定要单独开单)
5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、本人身份证原件)
6、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
7、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:a.手术证明、b.费用凭据
8、分娩年龄超24周岁的,需填写《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》
(二)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(社保局)
(三)符合条件即可办理,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。